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-> 通知公告 -> 正文

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

来源:校团委 日期:2022-10-24点击:


各学院

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,激励广大师生将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,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》(教党[2016]4号)文件中“各高校要加强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的教育,庄重升旗仪式”的要求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要求(每次不超过200人),现将本学期升国旗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:每周星期一早上7:00

二、地点:湖光校区海洋广场、海滨校区共青广场

三、参加对象:

(一)湖光校区:轮值学院的学生代表。(每次不超过200人)

(二)海滨校区:轮值学院学生代表。(每次不超过100人)

四、仪式流程:

(一)国旗护卫队出旗;

(二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
(三)合唱校歌。

五、组织实施

(一)学院:负责安排一名主要学生干部主持升旗仪式,组织学生代表参加升旗仪式。

(二)海滨校区的升旗仪式由海滨校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。

(三)为扩大升旗活动覆盖面,结合疫情防控需要,负责升旗活动的学院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,组织更多师生参与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应着装整齐,戴口罩,党员须佩戴党徽,团员佩戴团徽,姿态端正,听从指挥,不得在场内吃东西、随意走动、大声喧哗。

(二)参加升旗的学生须至少提前5分钟集合完毕,7:00正式开始。举行升国旗活动时,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并唱国歌。

(三)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集中爱国主义教育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,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各学院要把活动作为强化同学们政治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,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认真组织,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
(五)如遇下雨天气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,升旗活动顺延一天,并准备延后的升旗活动。


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

20221021



地址: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编:524088
邮箱:tw@gdou.edu.cn 电话:0759-2383187 传真:2396065